中新网太原1月18日电(刘小红)山西省人民检察院18日发布消息称,为进一步主动规范、约束检察履职行为,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,全省首家“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”日前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揭牌并正式投入使用。
万柏林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“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室”,就周某某伪造身份证件案和胡某某故意伤害案,使用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系统进行现场演示。
承办检察官先后向犯罪嫌疑人周某某、胡某某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,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、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,并就认定的犯罪事实、罪名、量刑建议、程序建议等进行了详细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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